南非海关当局于近期宣布全面实施“2014年海关管制法”。根据现行“1964年海关税法”,第一阶段的运输和货物申报(RCG)工程计划在2018年4月20日开始执行,全面执行AMS(24小时舱单系统)申报。(南非签证服务中心)
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装船通知必须按完整、正确的格式在装船(离境/入境/过境南非港口的船舶)前24小时通过电子数据发送给南非海关。
4月20日起,到南非港口进口或者中转的订舱,需按照规定的船运指示截止时间(船舶预计到港时间前40小时)或订舱上的文件截止时间提交补料/样单给船公司,补料/样单中应包括以下必要信息:提供完整的收、发货人以及收、发货人的公司邮政地址;清楚的货物描述或者提供由全球海关组织规定的6位数统一货物编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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